“三体”商标案例的对帐

最近,海德地区人民法院的第五个民事审判司(知识产权审判部)进行了公开听证会,其中涉及原告的犯罪公司与涉及“三体”违反公平竞争的犯罪公司之间的争议,两党在法庭上达成和解和绩效。原告说,他获得了小说《三体问题》的作者刘·西辛(Liu Cixin)的同意,这是“三体问题”内容的发展和商业发展的独家全球权利,它也是“三体”商标的权利所有者。未经许可,被告在宣传游戏操作时使用了“三体”标签,该标签是在一个简短的视频平台上,涉嫌违反原告的“三体”商标的独家权利。被告宣布他的游戏是“三体作者刘·西克森的奖励认证”,据称是制定虚假的广告和不公平的竞争,因此他指控法院,并要求支付300万元人民币。被告辩称,刘·西辛(Liu Cixin)授予被告在特定颁奖典礼上举办的比赛的相关荣誉。被告被指控使用不属于商标含义的“三体”标签。各种投诉陈述不会引起公众的困惑。相关的“三体”内容的使用是合理的,因此被告不会产生侵犯商标权或不公平竞争的行为。桑德(Sunder)担任总统和法院协调,两党在多次沟通后终于达成了谈判,被告在法院后立即履行了和解协议,以确保最终履行案件的结果。 (江徐)(编辑:刘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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